2023年贵州这些高考生今年优先录取!

2023-03-1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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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根据同步发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人员享加分优先录取等优待。

2023年贵州这些高考生今年优先录取!

《贵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于2021年3月公布,有关的加分项目与分值明细如下:

第二章 全国性加分项目

第四条 我省实施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五项:

(一)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五)少数民族考生。

第五条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实行分区域加分:

(一)一类区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

(二)二类区域: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遵义市赤水市、播州区、仁怀市、绥阳县、桐梓县、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都匀市,黔西南州兴义市,贵安新区,毕节市、铜仁市所辖非民族自治县;

(三)三类区域: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所辖除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外的其他县(市),民族自治县。

第六条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逐步降低:

(一)2022-2023年,一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2024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

(二)2022-2023年,二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2024-2025年,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2026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

(三)2022-2023年,三类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2024-2025年,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2026年起,该区域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

第七条 少数民族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省加分区域的,按照考生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三者中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最低分值加分;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之一不在我省加分区域的,不享受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加分。

第三章 地方性加分项目

第八条 我省实施的地方性加分项目两项:

(一)我省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

(二)被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被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

第九条 逐步取消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

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我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农村人口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5分;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不再享受该项目加分。

第十条 逐步取消省级“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

被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2022-2023年参加高考的,加5分;2024年起,取消该项目加分。

第十一条 逐步取消市、县级“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分:

被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2022-2023年参加高考的,加2分;2024年起,取消该项目加分。

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最高加20分

规定第46条明确,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享受加分优待。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分值不得超过10分。

凡符合以上有关情形和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认可,学校还须按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功臣、艰边地区军人子女等优先录取

规定第49条明确,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投档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关注意事项

需要提醒的是,加分由各省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具体分值各地可能不一致,但是大多数都是满格加分,各省市2023年高考规定均已发布,所有人可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网站查询,详细了解加分优待内容,符合条件的可提交申报,以免错过审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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