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有何意义?生源范围是哪些?
实施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对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引导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健康发展和支持贫困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即面向中央确定的我省2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5个国家级贫困县以及22个省级贫困县、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定向招生。
⑴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36个):
太原市:娄烦县
大同市:天镇县、阳高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云州区;
长治市:武乡县、壶关县、平顺县
朔州市:右玉县
晋中市:左权县、和顺县
运城市:平陆县
忻州市:神池县、宁武县、五台县、河曲县、静乐县、偏关县、五寨县、保德县、繁峙县、代县、岢岚县
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吉县
吕梁市:临县、石楼县、方山县、中阳县、兴县、岚县
⑵省级贫困县(22个):
①省定贫困县(17个):
长治市:沁县、沁源县
晋城市:沁水县、陵川县
晋中市:榆社县
临汾市:古县、安泽县、浮山县、乡宁县、蒲县
运城市:万荣县、闻喜县、垣曲县、夏县
吕梁市:离石区、柳林县、交口县
②插花贫困县(5个):
太原市:阳曲县
朔州市:平鲁区、山阴县
晋中市:昔阳县
吕梁市:交城县
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4个):
朔州市:应县
阳泉市:盂县
长治市:黎城县
运城市:绛县
2.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须具备哪些报考条件?
2021年我省国家、地方和高校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
⑴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①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②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⑵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①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和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⑶高校专项计划: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①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不包含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招生计划志愿。
3.如何进行资格审核?
各地招委会要协调建立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审核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
符合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上述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高校要对报考考生在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进行资格核查。有关市、县(区)招办和中学要积极配合高校开展考生资格复查工作。
4.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的录取办法?
①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②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③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4月10日前,有关高校发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
鼓励高校专项计划直接安排分省计划录取;仍开展学校考核的高校,可采取视频方式开展考核;确需开展现场考核的高校,根据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安排,在高考后两周内完成。
5.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有哪些?
⑴国家及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⑵高校专项计划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继续实施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经高校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考生,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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