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报名方式
问:报考清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是否要通过省级统考?
答:报名我校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的考生要求省级美术统考合格;报名我校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要求艺术类生源身份,艺术史论专业省级统考各省有要求的按各省执行。
问:怎么报名清华大学艺术类专业?
答:2023年1月8日-2023年1月17日考生可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admission.join-tsinghua.edu.cn)中注册、登录后选择“艺术类(美术学院)招生项目”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问:清华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有哪些招生专业类?
答:我校艺术类面向全国招生,专业类包括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史论。
设计学类专业包括:服装与服饰设计、陶瓷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动画、工艺美术。
美术学类专业包括:绘画、摄影、雕塑。
各专业招生名额详见招生简章,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问:我是否可以同时报考多个专业?
答:可以同时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考生可在设计学类的10个专业中选报不超过2个专业志愿,可在美术学类的3个专业中选报不超过2个专业志愿,同时须注明是否服从类内调剂及类间调剂。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志愿填报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视为优先报考设计学类,第一志愿填报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视为优先报考美术学类。优先报考的专业类与专业合格证发放的专业类相关,请谨慎选择。
选报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专业只能填报“艺术史论”。
二、关于选拔程序
问:清华大学艺术类选拔都有哪些程序?
答:清华大学艺术类的选拔主要包括线上确认、初选、专业考试、成绩认定等环节,各项时间节点请关注招生简章和报名系统内通知。
问:今年清华大学艺术类选拔程序有何变化?
答:2023年起,我校美术学院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初选增设文化综合素养测试环节,以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及我校组织的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为依据进行初选。
我校首先依据省统考成绩分省不分专业择优确定可以参加文化综合素养测试学生的名单;随后,按照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分省不分专业择优确定初选合格名单。各环节初选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面向考生本人公布。
问:初选合格人数有限制么?
答: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史论三个专业初选合格生源数量总计不超过2000人。
问:专业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答: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相同,包括色彩、素描、速写三个科目。
素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艺术史论专业无专业考试。
三、关于录取
问:获得《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后,如果想报考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高考志愿填报有哪些要求?
答:
(1)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2)获得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志愿填报环节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填报其他专业无效)。
(3)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史论专业报考类别均为艺术类,志愿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等)。
(4)报考我校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必选科目要求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5)我校在调档时,对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6)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此外,2024年起,艺术史论专业将不再组织初选环节,我校将根据近些年生源情况,在部分省份相应批次直接投放招生计划,并按照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问:最终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合格线×100+高考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次线×100
(2)、 美术学类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次线×100
(3)、艺术史论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次线×100
注: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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