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

2023-03-0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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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是指考生可以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院校志愿。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录取。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并列、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

举例说明:

甲考626分,乙考625分。甲填报的志愿顺序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乙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四川大学。

志愿投档和学校录取的过程如下:第一步,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系统首先检索甲的ABC三个志愿。甲的第一志愿为清华大学,但如果清华大学已经录满,系统则进入检索第二志愿北京大学,假设北京大学还有最后一个名额,甲则按B志愿被北京大学录取。

系统投档完甲后,按照顺序检索到乙的志愿。乙的第一志愿是北京大学,但由于北京大学最后一个名额录取了甲,而清华大学也已招满,系统则进入检索第三个志愿,条件符合,乙被四川大学录取。

分数优先

“分数优先”即按照一定的分数排序规则对所有待投档考生进行排队,然后按照考生队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逐个投档。例如考生张三排序成绩630分,李四排序成绩629分,则计算机优先检索考生张三的志愿。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比较单科成绩,文史类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遵循志愿

“遵循志愿”即考生所填报的若干个院校志愿虽是平行关系但仍有逻辑顺序,该逻辑顺序由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先后决定。以普通文理类为例,录取时检索考生所填报的9个院校志愿,按逻辑顺序即A、B、C、D、E、F、G、H、I院校依次进行。比如检索到张三时,先检索其A志愿院校,如果满足学校要求则投入该校,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如果不满足A院校要求,则继续检索B志愿院校,依次进行。

一轮投档

“一轮投档”即按各招生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逐个检索完所有应被检索的考生志愿后,同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给各个招生院校。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后续志愿。因此,对于考生来说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因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后被院校退档,该考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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